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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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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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这个疫情耽误的家里几个月都没有什么收入了,再加上我现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眼看还要再进行一次手术,干着急,我这几天想死的心都有了,感谢你们送来的救助,帮我们全家度过这个难关,太感谢你们了......”拿着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送来的救助金和口罩,蒋某某躺在床上,流着泪一直说着感谢的话。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依法向蒋某送达法律文书时,发现蒋某一家生活极其困难,便将该线索转到第五检察部。控告申诉部门的干警在受理到线索后高度重视,立即到蒋某家中以及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社区等地进行调查核实。
原来,蒋某某于2018年7月在一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腿部受伤,一年期间进行了七次手术,肇事司机与车主因对责任划分有异议,便向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民事行政监督申请,而前期肇事司机赔付的几万元远远不足以支付医疗费、康复费、营养费等费用,为了保住腿,蒋某及其丈夫先后借来几十万的高利贷。蒋某因为无田、无房,一家三口人蜗居在四十平米的廉租房内,家徒四壁,蒋某因交通事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丈夫手残疾无法劳动,公公腰部受伤常年卧床,本来由蒋某撑起的家,因为蒋某受伤而摇摇欲坠。现在又因为疫情的“隔断”,对这个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灵武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干警结合有关事实,对蒋某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蒋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告知蒋某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蒋某完善司法救助申报材料,三天内便将司法救助金送到了蒋某的手中。2020年3月23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张金伏为司法救助申请人蒋某送去了救助金和口罩。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3月的北方乍暖还寒,疫情冰冷了世界,却冷却不了人心的温暖。“想人民之所想,念人民之所念”,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最大程度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检察工作“两不误”的工作部署,在承担防疫工作的同时,克服种种困难,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主动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贫困的家庭提供司法救助,既彰显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办案宗旨,又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同时又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一份检察力量,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用司法救助的阳光驱散了阴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